“我國近岸海水養殖技術比較成熟,但真正涉足深遠海養殖的經驗幾乎沒有,除了漁船、養殖裝備較其他先進國家落后外,深遠海養殖還面臨自然海況更加復雜、產業鏈資金和政策扶持缺乏、產業鏈配套服務系統建設不健全等諸多挑戰。”在全國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期間,全國政協委員、民革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委員、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海洋大學教授麥康森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建議,開拓深遠海養殖新空間是保障我國人民食物蛋白質供應的戰略需求,應給予深遠海養殖產業鏈政策與資金扶持,完善產業鏈配套服務體系建設,探索深遠海養殖新模式,攻克關鍵工程技術,推動我國水產養殖業走向“深藍”。
麥康森院士
加大政策資金扶持
構建產業鏈配套體系
近年來的發展,我國深遠海養殖逐步引起相關政府部門、科技界和企業界等相關人士的重視,但是,深遠海海水養殖面臨諸多挑戰。
自然高海況成為影響深遠海養殖的一大客觀因素。麥康森表示,深海大洋存在風高浪大等破壞性的自然災害天氣,我國沿海海況較很多國家更為復雜,全球60%臺風都集中在我國東南沿海,對我國進行對深遠海水產養殖極其不利。除此之外,我國深遠海養殖起步晚,缺乏經驗和技術儲備,產業鏈缺乏國家政策和資金扶持,支持體系尚未建立,海上冷鏈物流技術未能實現由海洋到陸地到餐桌的無縫連接,深遠海養殖人員生活保障系統還沒完善(如淡水和新鮮蔬菜)。
此外,產業鏈不配套問題也成為深遠海養殖“走出去”的重大牽絆。我國水產養殖還是以家庭式、小規模的生產方式為主,且沒有形成規模效應,難以支撐深遠海養殖的規?;a方式。比如:一個數萬立方米體積的深遠海養殖網箱需要與之匹配的大量大規格苗種一次性放養;一個大網箱收獲時,又需要具有一次性處理數千噸漁獲物的能力和物流運輸及市場容納能力。他建議,政府應積極引導,支持培養深遠海養殖大型企業,推動海水養殖向規?;?、現代化的生產方式轉變。
為此,麥康森認為深遠海養殖要根據我國近岸淺、污染重、臺風多、避風港灣少、海況惡劣等海況特點進行思考。而且,深遠海養殖要實現從探索到產業化還需要很長的路要走,無論從政府和企業,要耐住性子,通過不同養殖領域、工程裝備領域的通力合作,攻克關鍵技術,補齊工程技術短板。他建議我國開展關鍵技術與重大裝備研發,加大深海大型養殖平臺、大型養殖工船、深潛觀測、魚體大小自動測量與分級、魚的行為觀察與計數、自動投飼、死魚揀出、養成魚收獲與現場加工等漁業裝備研制。引導關聯性和共通性領域企業的互聯互通,加快軍民融合跨行業、多領域深度發展,構建“養—捕—加”相結合、“海—島—陸”相連接的全產業鏈深遠海養殖體系,加大政策、資金等國家戰略性投入,從產業政策、科研經費上給予傾斜,引入多方資本,建立企業平臺,形成全新的產業鏈模式。
給“魚子魚孫”留條活路
探索深遠海養殖新模式
我國從上世紀九十年代實行了休漁制度,但是,休漁期間未能嚴格進行執法管理,濫捕現象時有發生,而且休漁期一結束,壓抑已久的捕撈需求集中爆發,千舟競發,將魚子魚孫一網打盡,未能從根本上改善漁業資源日益萎縮的現狀。
當前,我國傳統的水產養殖,尤其是沿海內陸海水養殖至今還采用傳統的以廉價下雜魚養經濟魚類的做法,大約需要5-10斤下雜魚才能養出1斤魚,投入高于產出,不符合可持續發展的需要,每年大約300多萬噸鮮雜魚直接用于水產養殖。這種養殖模式為“魚子魚孫一網打盡”強捕濫捕提供了市場,加快了海洋漁業資源的枯竭,這也成為西方國家詬病我國水產養殖模式的痛點。
麥康森建議,立法禁止“以小魚養大魚”的水產養殖模式。同時,他指出,使用鮮雜魚為餌料的氮磷排放量比人工配合飼料高4~5倍。而且,鮮雜魚在運輸儲藏過程中容易腐敗,是許多病原生物的來源,導致養殖病害頻發,進而導致藥物的濫用,威脅到國家水產品食品安全。歐美等發達國家早就立法禁止用鮮雜魚養魚的方式。麥康森建議,我國盡快立法禁止用鮮雜魚養魚的養殖模式,通過科學技術的進步以及法律法規保護漁業資源,保護養殖環境,保障我國水產業的可持續發展和蛋白質供給。